区人民政府、区监察委员会、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: 根据《地方组织法》的规定,经2019年12月30日谢家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: 任命: 谢 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(综合审判庭)庭长; 隗立鹏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庭长; 李 刚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 丁 奇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(综合审判庭)副庭长; 李 雷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; 此通知 谢家集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30日 |